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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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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4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冉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及相关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综合考虑网神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网神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47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变更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与其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天津昕泽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泽明”)系持有公司3.26%股份的前十大股东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叁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昕泽明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直接并通过控制奇安叁号、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源创志”)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21,48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6%。 本次权益变动系昕泽明的实际控制人由齐向东先生变更为刘威先生,变更后,齐向东先生与奇安叁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源创志合计控制公司股份199,24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2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齐向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奇安叁号发来的《关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告知函》,奇安叁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昕泽明的实际控制人由齐向东先生变更为刘威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与奇安叁号、安源创志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齐向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561,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2%,通过奇安叁号控制公司股份22,247,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通过安源创志控制公司股份49,679,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21,48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6%。 本次权益变动后,齐向东先生与奇安叁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奇安叁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与齐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82,252,725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与其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合伙企业的影响 本次奇安叁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不会对奇安叁号的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昕泽明仍为奇安叁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相关事务。除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外,《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其他条款及相关事宜均未发生变化。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奇安叁号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奇安叁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齐向东、安源创志、奇安叁号)。 4、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的6个月内,奇安叁号仍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指引》”)第六条、第七条及第十八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规定。同时,奇安叁号未来仍需持续遵守《减持指引》第八条规定,即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奇安叁号也将继续履行其承诺事项并严格遵循《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减持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48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5日 至2025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奇安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7层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徐文杰 邮编:100044 电话:010-56509268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46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注:以上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扩大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神”)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网神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网神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网神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拟为网神就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网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网神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网神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网神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已实际享有网神100%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等权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网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网神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及网神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万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4.07%,占经审计总资产的43.69%,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317.7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0.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万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4.07%,占经审计总资产的43.69%,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317.7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占经审计总资产的10.9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4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因注销2,919,652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685,172,377股变更为682,252,725股,拟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由人民币68,517.2377万元减少至人民币68,225.2725万元。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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