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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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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至2025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刚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7人,代表股份2,243,889,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4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14,416,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4人,代表股份29,472,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6人,代表股份29,481,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代表股份29,472,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241,20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2%;反对2,337,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35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79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802%;反对2,337,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91%;弃权351,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8%。
  议案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223,39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9%;反对20,11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4%;弃权374,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84%;反对20,11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304%;弃权374,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1%。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223,38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4%;反对20,122,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8%;弃权377,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81,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42%;反对20,122,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38%;弃权377,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0%。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397,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8%;反对20,11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4%;弃权37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8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20%;反对20,11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304%;弃权37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6%。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233,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5%;反对20,26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1%;弃权39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825,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64%;反对20,26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341%;弃权39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5%。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350,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7%;反对20,11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4%;弃权42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42,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339%;反对20,11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287%;弃权42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4%。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386,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3%;反对20,129,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1%;弃权37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78,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533%;反对20,129,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799%;弃权37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7%。
  2.07《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374,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58%;反对20,125,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9%;弃权38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66,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43%;反对20,125,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657%;弃权389,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0%。
  2.08《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38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4%;反对20,118,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6%;弃权38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81,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42%;反对20,118,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03%;弃权38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6%。
  2.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395,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7%;反对20,12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7%;弃权37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87,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69%;反对20,12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74%;弃权373,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7%。
  2.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321,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4%;反对20,11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4%;弃权45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13,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332%;反对20,11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287%;弃权453,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1%。
  2.11《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2,223,395,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67%;反对20,118,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6%;弃权376,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87,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38%;反对20,118,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06%;弃权376,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6%。
  2.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240,838,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0%;反对2,52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弃权52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43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02%;反对2,52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3%;弃权522,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丁伟 王智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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