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5-077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原拟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倪张根先生的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5年2月,倪张根先生将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增持主体调整为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他增持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本次增持情况:2025年11月26日,梦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1,138,9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持有梦康100%股份,为梦康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梦康与倪张根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梦康与倪张根先生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暨一致行动人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梦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628,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4%,累计增持金额合计62,421,786.22元,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78.03%。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涉及到的股数占比根据股份变动时点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部分小数点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上述增持主体互为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倪张根
  ■
  2、梦康有限公司
  ■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张根及其一致行动人梦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628,3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4%,累计增持金额合计62,421,786.22元,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78.0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34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83%,梦康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梦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4,970,0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17%。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
  无。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5-076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暨一致行动人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原拟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倪张根先生的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5年2月,倪张根先生将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增持主体调整为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他增持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 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暨一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梦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康”),倪张根先生持有梦康100%股份,为梦康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梦康与倪张根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一致行动人。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1月26日,梦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1,138,9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梦康与倪张根先生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三)一致行动人信息
  ■
  (四)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倪张根先生持有梦康100%股份,为梦康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梦康与倪张根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计划增加实施主体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梦康于2025年11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1,138,9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梦康与倪张根先生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述增持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