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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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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对其于2024年3月14日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部分解除质押,解除数量为430,000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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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6,720,000股,下同。
  注2: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注3:质权人说明,本公告所涉质押(包括历史质押及本次展期)的质权人,因原质权人合并已统一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述合并交割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存续公司于2025年4月完成更名。
  二、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在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同时,将2024年3月14日质押的2,470,000股股份中,本次未解除质押、当前仍存续的2,040,000股股份,以及2024年12月9日质押的680,000股股份,一并向质权人申请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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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次展期涉及2,040,000股股份,该笔股份初始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3月14日,并于2025年3月13日办理首次展期,质押到期日调整为2026年3月13日。本次在前次展期基础上再次办理展期,质押到期日调整至2026年11月26日。
  注2:上述股份原质押及展期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12月11日、2025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注3:本次罗耀东先生质押展期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本次质押展期系罗耀东先生对前次股份质押项下未解除质押部分的展期安排,不涉及新增融资,其具备履约能力。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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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耀东先生、周孝伟先生及罗素玲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中的限售部分,其性质均系高管锁定股,且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其中,罗耀东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180,600股,含限售股5,628,750股;其已质押股份与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性质均为前述高管锁定股。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周孝伟先生与股东、董事罗素玲女士系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孝伟先生同时持有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73.50%的股份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罗耀东先生(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为罗素玲女士之弟,其配偶邹芳女士为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及其配偶邹芳女士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本次涉及股份质押事项,基于前述关联关系,公司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将罗耀东先生及其配偶邹芳女士视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进行管理。上述认定系公司基于审慎管理所作的相关推定,不构成相关主体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或承诺。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罗耀东先生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尚无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本次质押展期及解除质押相关交易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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