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王建平监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绩效任务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基于风险控制的客群发展专项调研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5年度董事会授权书的报告》等。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洪枇杷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2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绩效任务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吴昕颢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25年度董事会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控股关联次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黄金典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人民币18亿元授信额度(敞口18亿元),授信期限3年。 ● 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为本行关联法人,本次额度调整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本行过去12个月给予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敞口3亿元)。 ●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授信额度18亿元(敞口18亿元),授信期限3年。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本行给予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敞口3亿元)(不含本次额度调整),上述授信额度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并经由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额度调整后,本行给予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的授信总额度为18亿元(敞口18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本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黄金典为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为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曾挺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MA32BXP11Y,注册地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第6层,股东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包括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本行对上述关联方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均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授信金额为18亿元(敞口18亿元),本行2025年度对其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亿元(敞口3亿元),超出预计金额部分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批并予以披露。因占比未超过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1月25日,本行召开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独立董事第十六次专门会议,同意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有资本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26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除关联董事黄金典回避表决以外,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A6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 至2025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11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4、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C603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C603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12 电话:(0592)5362971、5060112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