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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金诚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9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浮玉中路508号,法定代表人为詹心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二手车经纪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84、台州宝诚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台州宝诚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9月26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东环大道707号(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为芮红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二手车鉴定评估;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85、杭州金诚行远汽车有限公司 杭州金诚行远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8月1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拱康路878号1幢103(自助申报),法定代表人为杨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86、台州尚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尚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6月30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东环大道707号二层,法定代表人为叶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台州尚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87、宁波金诚尚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金诚尚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6月27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纬十路558号一楼-1,法定代表人为叶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宁波金诚尚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88、杭州金诚瑞云汽车有限公司 杭州金诚瑞云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3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201号1幢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叶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杭州金诚瑞云汽车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89、杭州金诚瑞行汽车有限公司 杭州金诚瑞行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3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201号1幢102室,法定代表人为余燎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杭州金诚瑞行汽车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90、温岭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温岭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8月28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致远路66号(温峤镇华祥路9号东南汽车城1幢010104室)(东面间),法定代表人为叶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温岭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91、台州金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金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8月28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经通路777号1号楼1层103室2层203室,法定代表人为叶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台州金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92、宁波金熠汽车有限公司 宁波金熠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3月05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458号,法定代表人为叶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维修、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宁波金熠汽车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末和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93、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浙农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25日,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1号楼4层401室,法定代表人为卢红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中草药种植与收购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4年12月末与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94、浙江仁济本草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仁济本草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7日,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凤仪村1幢10层1001室,法定代表人为王华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生产与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中草药种植与收购等。为公司下属企业,无不良信用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浙江仁济本草药业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2024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12月末与2025年9月末均无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计额度为500万元(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概述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2026年度预计对外捐赠500万元(含),将用于支持医疗建设、乡村扶贫助学等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捐赠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捐款事项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外捐赠授权及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企业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以及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共享不超过14亿元(含)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企业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2、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国内期货交易所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人民币期货等,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尿素、硫磺、纯碱、碳酸锂等。2026年,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最高额度为4.4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61亿元。 2、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大宗商品销售,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适时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实现成本锁定、降低风险的效果。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和期限 2026年,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最高额度为4.4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61亿元。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方式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人民币期货等。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尿素、硫磺、纯碱、碳酸锂等。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企业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确保公司外汇业务的正常经营,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变动较大时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 2、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或因客户调整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带来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境外交易风险:如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境外开展,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 (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采购价格或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但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商品期货及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损失。 2、信用风险: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流动性风险: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合约因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以及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时,可能发生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控制。主要包括: 1、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对银行账户及资金的管控,严格履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选择产品结构清晰、具有市场流动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同时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若在境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地区为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并将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因素。 (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了控制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主要包括: 1、将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密切跟踪期货及衍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加强日常监控,动态开展资金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外汇市场及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上述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执行各项风险防范制度,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2026年度,公司拟与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总额不超过123,400万元(含)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租入资产等。2025年1-10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2,313.11万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叶伟勇、夏晓峰、姚瑶、曹勇奇、曾跃芳回避表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等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司,为持有公司下属控股企业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参股公司或联营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跃芳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表涉及的“截至目前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公司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财务数据。 (三)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截至2025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等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339号5号楼南区4层 法定代表人:陶维康 注册资本:5,15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建设工程施工;生物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业园艺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灌溉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24亿元、净资产为2.04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9亿元,净利润0.41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履约能力。 (二)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日本大阪市西区江户堀1丁目3番15号 法定代表人:高桥英雄 注册资本:43,420,548,178日元 经营范围:生产钛白粉、其他无机化学工业产品、交易及进出口;生产农药、其他有机化学工业产品、交易及进出口;生产医药品、医药品的外部包装、医疗器械、动物用医药品、交易及进出口;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承包及监理及相关的技术指导;矿山的管理;房地产的交易、租赁借贷、管理及中介;电器及蒸气的供给及销售;损害保险代理业务及募集生命保险业务;从事在经营方面得到认可的其他上市公司所有的股票及投资;从事与前面各项有关的指导业务;从事与前面各项有关附带的事业。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7.46亿元、净资产为52.74亿元,2025年4-9月实现营业收入34.41亿元,净利润2.54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履约能力。 (三)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锡宜路8号 法定代表人:谈成明 注册资本:14,37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港口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70.19亿元、净资产为61.91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57亿元,净利润6.91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履约能力。 (四)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华东村 法定代表人:张万成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肥、农用薄膜及其它农业生产资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以上内容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百货,纺织品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0.37亿元、净资产为0.06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38亿元,净利润-40.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履约能力。 (五)赤峰三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二经街南段 法定代表人:田团林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58亿元、净资产为1.00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99亿元,净利润-3.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履约能力。 (六)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12号 法定代表人:赵有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棉花收购;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茶叶种植;服装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茶叶制品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684.28亿元、净资产170.57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66.40亿元,净利润6.3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为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期限及授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企业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企业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2.公司与下属控股企业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等,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投资理财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支持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下属控股企业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向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向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期限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利率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企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增强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下属控股企业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向金昌汽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财务资助,向金诚汽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企业,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提供借款,本次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为拟开展的年度授权事项,实际财务资助的金额、借款期限、利息及担保措施等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企业,但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存在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控股”)董事的情形,同时因被资助对象金诚汽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本次财务资助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金昌汽车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506号4幢六楼 法定代表人:朱振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5883269C 主营业务:整车销售、汽车后市场服务等汽车商贸服务。 2、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农资”)持有金昌汽车的股权比例为52.43%,其他股东合计持有金昌汽车的股权比例47.57%。金昌汽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主要财务指标 被资助对象金昌汽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55,201.58万元,负债总额为273,180.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82,021.03万元,营业收入1,056,280.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21.0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24,698.91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被资助对象无不良信用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公司未对金昌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金诚汽车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社区四组26号北侧二层 法定代表人:曾跃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2月5日 营业期限:2005年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707470042 主营业务:整车销售、汽车后市场服务等汽车商贸服务。 2、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持有金诚汽车的股权比例为52%,其他股东合计持有金诚汽车的股权比例48%。金诚汽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主要财务指标 被资助对象金诚汽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6,527.53万元,负债总额为117,467.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8,978.03万元,营业收入307,525.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68.5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55,192.96万元(为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被资助对象无不良信用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公司对金诚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外,被资助对象金昌汽车其他股东为朱振东和其他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朱振东持股比例为25%,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22.57%。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外,被资助对象金诚汽车其他股东为曾跃芳和其他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曾跃芳持股比例为20%,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28%。 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因自身资金安排未能按同等条件、出资比例向金昌汽车、金诚汽车提供相应财务资助,但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相关企业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上市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企业,且均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全面评估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企业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要求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相关企业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为了增强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企业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向金昌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向金诚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要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并全面评估该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企业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要求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相关企业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财务资助的期限及授权 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为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利率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企业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保函等有关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限额,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次股东会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跃芳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号)。本次股东会第8项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股东曾跃芳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号);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上述第2、3项议案需要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本次股东会且有表决权的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上述第1-5、7-8项议案需要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09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 箱:zngf002758@znjtgf.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09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投票简称: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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