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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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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管理费调整的公告

  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管理费调整的公告
  1、管理费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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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请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充分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产品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测评,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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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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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2.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集合计划份额);
  3.投资者分红日前解约情形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按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集合计划资产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触发合同终止情形,2025年11月25日之后的收益,将按“现金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随着资产清算程序支付。
  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stock.pingan.com/
  2)平安证券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551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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