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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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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5年11月18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智能”)向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出租房产并代收水电费共2,465.714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向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天线类产品预计2025年11月-12月金额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向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芯片、模组等产品预计2025年11月-12月金额 3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915.7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987.17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98%。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房屋租赁合同》、《采购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于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智能”)向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出租房产并代收水电费共2,465.714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天线类产品预计2025年11月-12月金额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向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芯片、模组等产品预计2025年11月-12月金额 3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额合计2,915.7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7%,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
  1、公司名称: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敬锋
  4、注册资本:82,330.7263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8日
  6、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81号2幢
  7、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联系统及部件、HUD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需要的导航相关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
  9、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经核查,北斗智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斗智联16.5568%股权,且委派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国平担任北斗智联董事。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重庆智能向北斗智联出租房产
  重庆智能与北斗智联的定价依据是周边同类房产的租赁市场均价,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当前市场的基本行情,具备公允性。
  本次租赁期限五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9.63元/月/平方米,租金合计23,857,140.00元,每年收取租金为4,771,428.00元。
  (二)佳利电子、和芯星通向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销售天线、模组等产品
  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等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重庆智能向北斗智联出租房屋
  出租人(甲方):北斗星通(重庆)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 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出租人同意将位于中国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81号 1、2、10 幢, 共计20,255.68平方米及70个车位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特此同意租用该房屋,并仅将该房屋用作办公、生产等用途。
  2.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9.63元/月/平方米,合同额为23,857,140.00元。
  3.甲乙双方已签订的原租赁合同以及乙方与北斗星通集团(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面积共计:16295.06㎡)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于2025年12月31日解除,上述合同所约租赁费用缴纳至2025年12月31日,各方皆不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承租人未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对该房屋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改进。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严重违反与园区管理人签署的园区管理服务协议或其他园区管理规定、条例、公约或责任书承诺,若乙方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且甲方不予退还押金,租金据实结算。
  5.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采购框架合作协议(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销售天线)
  甲方(采购方):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销售方):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1.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天线
  2.预计2025年11-12月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1,500,000.00(人民币金额:不超过壹佰伍拾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3.支付方式:甲方凭乙方出具合同全款增值税发票并于货物交付30天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4.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5.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接受订单,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同默认《采购订单》要求。对尚未交货的《采购订单》,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
  (三)采购框架合作协议(和芯星通向北斗智联销售芯片、模组)
  甲方(采购方):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销售方):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芯片、模组
  2.预计2025年11-12月金额:含税总价款不超过¥3,000,000.00(人民币金额:不超过叁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3.支付方式:甲方凭乙方出具合同全款增值税发票并于货物交付30天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4.生效时间: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5.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接受订单,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同默认《采购订单》要求。对尚未交货的《采购订单》,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开展,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法人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交易正常结算且未发生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五、与该关联人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2,071.46万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987.17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9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智能、佳利电子、和芯星通因业务开展需要新增与北斗智联关联交易额合计2,915.714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当前市场的基本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房屋租赁合同》、《采购框架合作协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2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34%)的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潘国平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1,8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9%)。
  2、持有本公司股份67,2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24%)的副总经理黄磊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6,8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潘国平先生、副总经理黄磊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
  注:上述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上述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42,910,913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以上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3、以上股东不存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以上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潘国平先生、黄磊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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