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投瑞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投瑞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1月26日起调整国投瑞银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本基金的销售对象将调整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限额调整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和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将相应修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了解相关详情。 2、上述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