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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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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5-073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公司长春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
  至2025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5年11月2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办理,也可以将登记手续要件传真或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需在2025年12月1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及邮件至公司)。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人:闫海涛、吴莹莹
  联系电话:0431-85949761;0431-85930022
  电子邮箱:zqswb@ztgmcom.com
  传真:0431-8593002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临2025-069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2日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4日以微信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学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及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部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临2025-071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情况
  变更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通信工程、广播电视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维护和承包以及系统集成业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线路、管道工程、房屋建筑、建筑装修、铁塔基础、视频监控、钢结构、预制构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等;高速公路配套施工;铁路、地铁电务工程施工;卫星地球站以及天线和铁塔架设工程;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基础及增值电信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广告灯饰工程施工、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亮化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节能照明、室内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电子显示屏、吸塑字安装,灯具、灯杆销售,照明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及维修;消防设施工程;通信工程技术督导、软件测试、软件研发及运行维护;网络优化;经营电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计算机网络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智慧城市研发、技术转让、代理、技术服务;云平台、大数据开发、技术服务及转让;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服务;通信网络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及其终端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卫星遥感技术服务;汽车、通信设备、通信设施的租赁和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销售代理,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电子元器件制造,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修订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中与“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等相关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及修订对照表。
  四、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明细如下: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临2025-070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2日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4日以微信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行使;针对以上取消监事会事项,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5-072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有关事宜,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19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22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0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5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房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普丽,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IPO)共计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并遵守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5万元,合计172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上涨超过2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对中兴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中兴华所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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