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及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0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全资子公司以及部分全资孙公司提供不超过19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孙)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8,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孙)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9,000万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相关融资申请、担保合同的签署以及在规定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等事项,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及公司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安阳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在不改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将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星河”)提供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安阳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众兴”)使用。截至2025年10月31日,新乡星河及安阳众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符合调剂条件。 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2025年度公司拟为新乡星河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为安阳众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本次为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本次调剂时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指2025年10月31日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 本次调剂担保额度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情况 1、2025年11月1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阳众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4,000万元。 2、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新乡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众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借款12,000万元。新乡众兴以其部分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12,000万元。 3、2025年11月2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五河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河众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5,000万元。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申请发放贷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进行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4,11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40%。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