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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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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朋先生、周靖哲先生、任朋军先生,独立董事刘华平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将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三、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聘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职业水准,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5年12月04日(星期四)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04日(星期四)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一62804370
  传 真:010一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 系 人:马芹、戴萌昕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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