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长范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会议(线上参会),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中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其中范力先生、马晓先生、郑刚先生、沈光俊先生、蔡思达先生、陈忠阳先生、周中胜先生、罗妍女士以线上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其中王晋康先生、黄艳女士、关恩超先生、唐烨先生、杨琳女士以线上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郭家安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裁薛臻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赵丽琛、张馨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