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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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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胥爱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新增与关联方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发生不超过2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预计2026 年度将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合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6,426万元,具体交易将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各方及其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范围内的关联方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关联董事胥爱民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对应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并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21,816,879.62元和母公司资本公积66,796,669.90元,两项合计88,613,549.52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2月12日14点30分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9)。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1月 25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并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数字光纤分布系统(MDAS及工程设备、工程配件、通信产品及其配套、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微波通信设备及器件、通信电池、通信电缆、电力电缆、光纤光缆及其配套设备、高中低压设备、输变配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基站铁塔成套设备建设、维护;通信设备租赁;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造、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和销售;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城市信息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视音频信号处理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和组装;多媒体系统研发、生产及安装工程(特种设备除外);建筑智能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工程设计;智能家居、机电安装、通信工程及防雷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研发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器辅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工器材销售;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 变更后:无线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天线、数字光纤分布系统(MDAS及工程设备、工程配件、通信产品及其配套、通信设备用直流远供电源设备、微波通信设备及器件、通信电池、通信电缆、电力电缆、光纤光缆及其配套设备、高中低压设备、输变配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通信基站铁塔成套设备建设、维护;通信设备租赁;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造、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和销售;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城市信息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视音频信号处理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和组装;多媒体系统研发、生产及安装工程(特种设备除外);建筑智能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展览展示工程设计;智能家居、机电安装、通信工程及防雷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研发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器辅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工器材销售;销售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机械服务。 本次变更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胥爱民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地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 邮编:211103 联系人:陈革 联系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陈革 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推动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613,549.52元,盈余公积为21,816,879.62元,资本公积为716,992,294.58 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金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21,816,879.62元和母公司资本公积66,796,669.90元,两项合计88,613,549.52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650,195,624.68元,未分配利润变为0元。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将有效改善公司权益结构,将有助于公司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进一步助推公司加快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 公司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光电”)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为满足华脉光电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对其财务、生产经营、重要人事安排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公司了解被担保方经营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华脉光电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1、公司按照控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等比例的担保。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不适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在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与金融机构另行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具体内容。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2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 25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 年11 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新增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胥爱民先生回避表决,最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新增与关联方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发生不超过2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预计2026 年度将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合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56,426万元,具体交易将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各方及其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范围内的关联方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胥爱民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预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新增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超过56,42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建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08296911W 成立日期:1993年6月5日 注册资本:246673.465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光缆金具或铁附件、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器件及传感、通信设备、光纤传感、水声、物联网器件等;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719.11亿元,净资产307.77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6.21亿元,净利润23.76亿元。(数据来源于亨通光电发布公告,未经审计) 2、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344236439 成立日期:2002年2月1日 注册资本:8,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亨通路100号 主营业务:生产单模、多模及特种光纤、光电器件,销售自产产品。 3、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MFKT93Y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9日 注册资本:259,029.04000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古塘路以南 主营业务: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学器件研发、生产、销售; 4、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姚福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73912549T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内) 主营业务: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护套料、电缆盘具生产销售;通信电缆、通信设备及配件销售; 5、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138285715E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 主营业务: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 6、浙江东通光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盛春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8C6JF3L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3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强园东路2299号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7、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1351200266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临麒路86号1幢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制造、加工、销售; 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31,478.91万元,净资产9,777.8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7,109.82万元,净利润710.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UTYCM31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丰泽路66号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信息产品的半导体设计、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437.87万元,净资产-7,693.44 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35.32万元,净利润-46.4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脉光电30%股份,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因子公司众多,公司根据业务发生频次、发生金额对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孙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独予以列示。 2、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系亨通光电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3、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通”)持有华脉光电30%股份,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4、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胥爱民先生持有华脉产业集团7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将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5、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胥爱民先生持有华脉汽车部件69%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将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以上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为采购原材料(商品)、销售商品及房屋设备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允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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