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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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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7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上无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周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集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剑飞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58名,代表股份数为195,025,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357,550股的61.64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94,51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357,550股的61.487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3名,代表股份50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357,550股的0.1602%。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秦剑飞先生、诸葛国民先生、秦臻先生、梁延飞先生、秦剑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秦剑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4,559,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0,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8%。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诸葛国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4,549,7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46%。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秦臻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4,519,6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梁延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4,520,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秦剑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4,519,9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洪泉先生、王栋先生、魏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刘洪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4,519,7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0%。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王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4,519,6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魏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4,520,4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4%。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3%;反对2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464%;反对2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68%;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8%;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45%;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7%;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1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1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476%;反对1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9%;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95%。
  表决结果:通过。
  5.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1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9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1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表决结果:通过。
  5.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1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476%;反对1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9%;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95%。
  表决结果:通过。
  5.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3%;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76%;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7%;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87%。
  表决结果:通过。
  5.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9%;反对1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647%;反对1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00%;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3%。
  表决结果:通过。
  5.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10%;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7%;弃权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3%。
  表决结果:通过。
  5.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884%;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7%;弃权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79%。
  表决结果:通过。
  5.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2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516%;反对2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03%;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81%。。
  表决结果:通过。
  5.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713%;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7%;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50%。
  表决结果:通过。
  5.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03%;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7%;弃权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61%。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94,9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2%;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81%;反对1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7%;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振律师、赵奔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7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和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秦剑飞先生、诸葛国民先生、秦臻先生、梁延飞先生、秦剑涛先生、朱自红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刘洪泉先生、王栋先生、魏晶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3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周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国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也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周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7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3%,曾国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莉女士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二)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翟玉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其他职务,监事高璐女士、姚丽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翟玉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高璐女士、姚丽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继续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人员简历
  秦剑飞先生,1963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省成都制药三厂技术员、哈尔滨加滨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全资子公司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员工持股平台哈尔滨利民盛德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哈尔滨裕迈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目前,秦剑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3,7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9.1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莉系配偶关系,与董事秦臻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秦剑涛先生系兄弟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剑飞先生于2025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秦臻先生,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克兰菲尔德大学,管理硕士。现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营销中心总经理、第一事业部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裕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哈三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哈尔滨裕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秦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3%。秦臻先生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秦剑飞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莉女士系母子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臻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诸葛国民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理硕士。曾任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山东地区经理,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目前,诸葛国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5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诸葛国民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梁延飞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曾任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物资经理,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裕实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目前,梁延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6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延飞先生于2025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秦剑涛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威凯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裕实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二级控股子公司北京湃驰泰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目前,秦剑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秦剑飞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莉女士系兄嫂关系。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剑涛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洪泉先生,1959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瑞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江苏中贸发无锡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迈科斯威尔(江苏)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凯夫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刘洪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洪泉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栋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空港保税集团任外部董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王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栋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魏晶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事管理博士。曾任辽宁省药品认证中心主任、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首席专家。目前,魏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晶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自红先生,1977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QC,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QA、质量检测中心主任、预算总监,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质量总监;现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质量技术管理中心总监、质量授权人,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二级控股子公司北京湃驰泰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目前,朱自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自红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7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6,357,550股减少至316,354,55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2025年9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7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举朱自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朱自红先生,1977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QC,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QA、质量检测中心主任、预算总监,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质量总监;现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质量技术管理中心总监、质量授权人,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二级控股子公司北京湃驰泰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目前,朱自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自红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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