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50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被冻结续期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为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建国”),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6,2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0%。
  ● 成都建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2025年8月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无人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中无人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建国所持有公司的16,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被继续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建国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影响
  成都建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5-051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2025年11月24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1.99元/股。
  ●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41.99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及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共31名,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及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17,980,000股,对应有效认购倍数约为1.78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7名,拟受让股份总数为10,125,000股。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