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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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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
  至2025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会,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由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五)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7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stocks@bjjcz.com
  联系电话:010-63801895
  联系传真:010-63801895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 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221.82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优先用于支付公司收购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交易对价,若该次交易因不可控因素终止而未顺利实施,则该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但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风险,谨慎决策。
  ●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终止“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优先用于支付公司收购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交易对价,若该次交易因不可控因素终止而未顺利实施,则该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7,097,559.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0,884,42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10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数据;
  注2:2024年8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结项;
  注3: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的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制定可研报告时间距离现在较长,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基础建设前置审批程序办理时间较长等多方面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但均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因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及装修建设前置审批程序的进度较原预期时间有所延后,公司于2025年8月取得装修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迟。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以上原因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为“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橙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橙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7,147.26万元,建设期24个月。拟在苏州、天津、长春、济南、上海、昆山、合肥、福州、郑州、长沙、深圳、西安、银川、重庆、成都、广州等16个重点区域设立销售网点及产品展厅,建筑面积共计3,350㎡。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项目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366.2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221.82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截至2025年10月31日拟终止募投项目“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按照“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募集资金净额×100%”计算。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公司“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原计划在上述区域设立销售网点及产品展厅等,提升市场拓展及客户服务,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充分论证后制定的。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建立深圳、济南等网点,结合公司北京、苏州、武汉、东莞、鞍山等区域分子公司,已经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当前的市场营销及客户服务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持审慎原则,严格把控募集资金的使用。
  结合近期市场变化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以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募投项目“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同时该募投项目已形成资产将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如后续需要,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开展情况,适时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7,221.82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将转入公司或苏州金橙子的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优先用于支付公司收购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交易对价。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目前该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有序推进中;若该次交易因不可控因素终止而未顺利实施,则该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待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完毕,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终止“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优先用于支付公司收购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交易对价,若该次交易因不可控因素终止而未顺利实施,则该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橙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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