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陈晓俐女士、陈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晓俐女士、陈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266,67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000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4370%)。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陈晓俐女士按照公司2025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24,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晓俐女士、陈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266,67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5.0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俐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减持,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