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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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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与不超过1亿欧元(以2025年11月21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331,826.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17%,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20.70万欧元和71,564.44万元人民币(以2025年11月21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95,463.36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导致的注册资本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文字性修改,上述登记、备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新增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 本议案中部分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潘龙泉先生、柯祖谦先生、章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乐宏伟先生、许汉友先生、张书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4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 至2025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2.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培胜 联系电话:025-84998999 传真电话:025-52786586 联系邮箱:ir@chervonauto.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泉峰汽车证券部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后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0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25年11月15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董事会中将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人数调整为3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变,仍为3人,除此之外,还修订了其他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潘龙泉先生、柯祖谦先生、章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乐宏伟先生、许汉友先生、张书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将与公司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龙泉先生,香港永久居民,拥有新西兰永久居住权,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1988年7月至1993年6月就职于南京五矿进出口公司任销售员;1994年1月至今任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9月至今任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科技”)董事长;1999年6月至今任ChervonHoldingsLimited董事、总裁;2009年7月至今任ChervonGlobalHoldingsLimited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泉峰汽车董事长。 潘龙泉先生通过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德潤控股有限公司控制公司44.4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与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德潤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龙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柯祖谦先生,香港永久居民,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1984年7月至1992年6月任同济大学讲师;1992年6月至1994年6月任TUV德国莱茵公司技术经理;1994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TUV添福产品服务公司技术经理;1996年1月至1997年9月任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技术总监;1997年9月至今任泉峰科技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ChervonGlobalHoldingsLimited董事;1999年6月至今任ChervonHoldingsLimited董事、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泉峰汽车董事。 柯祖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与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和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章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任泉峰科技销售经理;2006年4月至2020年4月历任泉峰科技产品经理、高级产品经理、产品管理总监、产品管理高级总监等职务;2020年4月至2022年3月任泉峰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泉峰科技产品管理副总裁;2022年3月至今任泉峰汽车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泉峰汽车董事、总经理。 章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乐宏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苏省司法厅副主任科员,江苏盐城郊区北龙港镇镇长助理,江苏省司法厅主任科员,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现任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泉峰汽车独立董事。 乐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汉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曾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教务处副处长、社会审计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MBA教育中心主任、创业学院院长,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泉峰汽车独立董事。 许汉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书桥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机电学院教师,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上海汽车行业协会顾问,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泉峰汽车独立董事。 张书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新增、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24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一)可转债转股 公司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29日(“泉峰转债”已于2025年7月30日摘牌)期间,累计共有530,227,000元“泉峰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67,198,209股。截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上述期间转股增加67,198,209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67,198,209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德润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75,447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5.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53,605.44元。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增加25,575,447元。 综合以上变动情况,公司股份总数由27,235.5339万股变更为36,512.8995万股,注册资本由27,235.5339万元变更为36,512.8995万元。 二、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承接监事会的职权。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前述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并结合取消监事会的事项,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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