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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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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调整情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章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王章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章宏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由原8人调整为7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原6人调整为5人,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章宏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章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联席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吴友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友胜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吴友胜先生简历
  吴友胜: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二级技师,中共党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04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电气班长、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电气弱电班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厂电气工段长。
  截至本公告日,吴友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吴友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友胜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吴友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2025年1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主持人:倪俊龙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43,665,009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113,55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13,551,459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446,684,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38,218,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6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8,46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8,46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8,466,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提案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0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98%;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1%;弃权2,291,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80%;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30%;弃权2,291,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提案2.01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02,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8%;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1%;弃权2,296,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49%;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30%;弃权2,296,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22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02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88,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8%;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1%;弃权2,309,6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60%;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30%;弃权2,309,6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1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03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02,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8%;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1%;弃权2,296,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49%;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30%;弃权2,296,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22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4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86,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4%;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1%;弃权2,311,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47%;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30%;弃权2,311,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2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5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88,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8%;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1%;弃权2,309,6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60%;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30%;弃权2,309,6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1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6 审议《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26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9%;反对3,111,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7%;弃权2,311,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2,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413%;反对3,111,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64%;弃权2,311,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2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188,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8%;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1%;弃权2,309,6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60%;反对4,185,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30%;弃权2,309,6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1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8 审议《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570,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13%;反对3,806,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3%;弃权2,306,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51%;反对3,806,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658%;弃权2,306,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民松、李宏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5)承义法字第00259号〕。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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