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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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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8人,代表股份数为226,72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1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数为225,301,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88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8人,代表股份数为1,4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5人,代表股份数为20,284,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2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为18,862,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数为1,4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9%;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9,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9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6%。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9%;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9,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9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6%。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9%;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9,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9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6%。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04%;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5%;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25%;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21%;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54%。
  2.04《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6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54%;反对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205,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0%;反对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604%;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5《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7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3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3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1%;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5%;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3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13%;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2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1%;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5%;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3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13%;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2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7%;反对1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9%;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68%;反对1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65%;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1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85%;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14%。
  2.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99%;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5%;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5,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66%;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2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8%。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6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54%;反对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1%;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205,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0%;反对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0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亚奇、李涵子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表决,会议选举吴澳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澳洲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
  吴澳洲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3月至2001年3月,先后就职于安徽省自强化工总厂、安徽省自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值班长、车间主任、化肥厂副厂长、生产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2001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09年6月,任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5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澳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7,580股,通过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3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吴澳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补选吴澳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乔治武先生、娄耀辉先生、吴澳洲先生组成,乔治武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5-03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吴澳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乔治武先生、娄耀辉先生、吴澳洲先生组成,乔治武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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