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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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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11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董事长刘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国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国药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
  黄国平先生简历:生于1977年1月,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1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任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任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2025年10月至今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黄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沈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沈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沈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沈涛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离任人员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沈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9日
  至2025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 层
  (三)登记日期:2025年12月1日至3日
  (四)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罗丽春
  邮编:100077 电话:010-67271828
  电子邮箱:gygfzqb@sinopharm.com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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