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北路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金辉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Quek Ching Pong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周荷芳、李长安、程文明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2、3、4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4、本次股东会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对议案4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童楠、裘珺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