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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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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8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浩樑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49人,代表股份192,107,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16%(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3,631,113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24,161,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47人,代表股份67,946,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4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117,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33%;反对2,89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0%;弃权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6,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270%;反对2,896,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85%;弃权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172,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23%;反对1,835,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4%;弃权1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1,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553%;反对1,835,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22%;弃权1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3.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14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63%;反对1,852,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5%;弃权1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0,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97%;反对1,852,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6%;弃权1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36,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51%;反对2,777,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7%;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95,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141%;反对2,777,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72%;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30,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22%;反对2,779,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8%;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9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920%;反对2,779,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67%;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40,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72%;反对2,759,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2%;弃权10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99,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10%;反对2,759,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30%;弃权10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7.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185,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86%;反对2,82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6%;弃权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4,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57%;反对2,82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16%;弃权9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21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1%;反对2,81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8%;弃权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72,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202%;反对2,81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22%;弃权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2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97%;反对2,70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94%;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81,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62%;反对2,70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12%;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01 选举史浩樑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6,897,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157,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178%。 表决结果:史浩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0.02 选举张韵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6,893,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153,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009%。 表决结果:张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罗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6,927,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18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387%。 表决结果:罗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韩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86,85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111,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312%。 表决结果:韩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鹂苗苗、张大为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8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尹昊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尹昊先生,1987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历任美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芯片研发工程师,现任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SOC总监、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8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因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史浩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史浩樑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选举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如下成员组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战略委员会:史浩樑先生(主任委员)、罗斌先生、韩军先生 (2)审计委员会:罗斌先生(主任委员)、史浩樑先生、韩军先生 (3)提名委员会:韩军先生(主任委员)、张韵女士、罗斌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斌先生(主任委员)、张韵女士、韩军先生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史浩樑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韵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四)《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张韵女士提名,同意聘任费翔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史浩樑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王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六)《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张韵女士提名,同意聘任蒋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秘书王芳女士推荐,同意聘任代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8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史浩樑先生 2、董事会成员:史浩樑先生(董事长)、张韵女士、尹昊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罗斌先生(独立董事)、韩军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1)战略委员会:史浩樑先生(主任委员)、罗斌先生、韩军先生 (2)审计委员会:罗斌先生(主任委员)、史浩樑先生、韩军先生 (3)提名委员会:韩军先生(主任委员)、张韵女士、罗斌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斌先生(主任委员)、张韵女士、韩军先生。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的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罗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张韵女士 2、副总经理:费翔先生 3、董事会秘书:王芳女士 4、财务总监:蒋敏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代博先生 以上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一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以上各人员均具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董事会秘书王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代博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培训证明。以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8853066 传真号码:021-58853100 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 公司向第十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 简历 1、费翔先生,1987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监事、工会主席,舜元(上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云梁(上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舜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昇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王芳女士,1976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女士持有公司154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蒋敏女士,197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代博先生,198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浙江敦奴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代博先生持有公司30.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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