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 ● 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复牌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公司股票价格近三日连续涨停,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迹象,交易风险较大,存在下跌的风险。公司股票目前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财务类退市、面值退市等多重退市风险,投资者在买入本公司股票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信息,充分了解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买入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承担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损失无法获得赔偿,请投资者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 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 道、市场传闻和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退市风险 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复牌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截至2023年末,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169,260.71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占用情况尚未解决,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22,795,762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8月16日、9月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亏损。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6.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4.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