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六甲街40号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且必须于2025年12月5日 17: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5日8:00-11:30;14:30一17:3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宏高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82 电子邮箱:hhgfthg@126.com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7007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聘任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或“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八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MA3TGAB979 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事务所总部迁址至深圳。 截至2024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21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名。 尤尼泰振青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232.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7.47万元。 2024年度尤尼泰振青为1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147.48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1月25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为人民币3,136.29万元。2025年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没有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会计师事务所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帆,尤尼泰振青合伙人,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5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建香,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5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飞,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2025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拟聘任的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河化股份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工作量综合确定,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服务8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依据有关规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尤尼泰振青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拟聘任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