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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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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5-028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
  至2025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5、6、7、8、9.01、9.02、9.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4日(9:30~11:30,14:00~17:00);2025年12月5日(9:30~11:30)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传真、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会务筹备工作。
  (五)联系人:刘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023-62803632;传真:023-62760941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于2025年12月8日13:45前到达会场,13:45以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再接受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及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5.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5-024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11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李亚军先生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的公司制度中,《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津贴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翁振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翁振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延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宋延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之光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之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马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丹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丹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何春明先生、吴振平先生、欧家路先生三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5-026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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