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7,975,7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7036%)的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495,7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宛西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宛西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87,975,7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70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宛西控股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1,495,70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日,宛西控股承诺事项如下: ■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宛西控股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一致。 8、宛西控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宛西控股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宛西控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宛西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