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股东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投)的告知函,贵阳工投股东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与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拟将其所持有的贵阳工投合计51%以上股权转让至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若实施完成将导致贵阳工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从而导致贵阳工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国资)一致行动关系发生变化。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股东贵阳工投的告知函,贵阳工投股东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与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拟将其所持有的贵阳工投合计51%以上股权转让至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若实施完成将导致贵阳工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从而导致贵阳工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贵阳国资一致行动关系发生变化。 变更前贵阳工投控股股东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阳工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贵阳国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变更后贵阳工投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阳工投将不再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贵阳国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以最终交易结果及监管认定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阳工投持有公司股份153,853,380股,占公司总股本4.2080%,贵阳国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1,182,992股,占公司总股本19.9984%。 二、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签署的仅为股权收购意向书,最终能否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及具体方案内容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事项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等相关程序,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