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顺序及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变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表述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且所涉及条目众多,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上述修订的制度中,原《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和制定后的治理制度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