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华菱钢铁11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宇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82人,代表股份3,327,841,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693%。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3,161,916,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76人,代表股份165,924,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1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2、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7、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孙小茜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