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的通知,化纤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城建”)与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股权基金”)签署了《关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13%股权转让协议》。吉林城建将其持有的化纤集团16.13%股权转让给省股权基金,上述股权转让已获得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市国资委”)批准。 本次化纤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省股权基金持化纤集团股权比例上升至29.03%,吉林城建持化纤集团股权比例下降至15.48%。吉林市国资委直接、间接持有化纤集团50.96%,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市国资委。 综上,上述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二、变动前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情况 1.变更前 ■ 2.变更后 ■ 三、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化纤集团的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化纤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市国资委。 四、备查文件 1.《吉林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化纤集团部分股权的批复》。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