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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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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2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将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批发和零售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代洁,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蕊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杨艳玲,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艳玲和项目合伙人代洁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蕊娟最近3年未收(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代洁、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蕊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艳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30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按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通过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2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3.9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
  2019年4月25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1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饮片产 能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0,900 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一心堂(四川)大健康智慧医药基地一期物流中心项目(第一阶段)”,并向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项目建设期24个月,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963.14万元。截至2025年09月30日,本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9.2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821.8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35,744.86万元(含公司于2025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的16,4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5,744.86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购买理财产品及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及理财账户的余额如下:
  ■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12月。延期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于2023年经调整优化后启动的系统性信息化建设项目,初始规划基于当时的业务场景与管理需求,以构建适配公司运营的信息化体系为目标。项目核心涵盖云服务架构搭建、大数据应用开发、线上线下业务联动模式构建及风险与内部控制信息化等关键模块,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本次延期核心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市场环境剧变与公司管理理念升级的双重驱动
  项目初始规划虽经2023年调整优化,但基于当时的市场格局与管理思路,未能匹配后续市场环境及技术的重大变化一一行业竞争格局重塑、客户需求精准化升级、数字化技术迭代节奏显著加快,对企业信息化的快速适配、灵活响应能力提出了全新挑战。同时,公司管理理念实现战略升级,从“流程信息化”向“数据驱动决策”“风险前置管控”转型,原规划中仅满足基础运营的系统架构、功能设计,已无法支撑当前市场竞争下的业务拓展需求及新型管理理念的落地,必须对整体方案进行重构优化,同步对公司各个维度数据及流程进行系统化梳理。
  (2)业务与管理需求的动态迭代要求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及行业政策调整,公司业务范围持续拓展,管理维度不断深化。一方面,新业务场景的涌现需要信息化系统新增对应的功能模块;另一方面,风险管控与内部控制的要求日益严格,需在系统中强化数据溯源、权限管控等机制。为确保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发展同频,必须通过延长周期实现系统功能的动态更新,同时完成全维度数据与流程的梳理适配,避免出现“建设完成即落后”的问题。
  (3)技术与理念的持续升级需求
  当前数字化技术发展迅猛,云服务、大数据等领域的新技术、新架构不断涌现,如混合云部署优化、智能算法模型在数据分析中的深度应用等,均能大幅提升系统性能与使用价值。同时,行业内信息化管理理念持续进化,更注重系统的可扩展性、兼容性及用户体验。为让项目成果具备长期竞争力,需利用延长的周期完成技术架构的优化升级、管理理念的落地适配,以及公司数据与流程的系统化梳理整合,确保系统在未来数年内仍能满足技术迭代需求。
  (3)打造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需要
  信息化系统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关键支撑。若按原周期仓促上线,系统可能存在功能不完善、数据不通、流程不畅等问题,无法有效发挥支撑业务、优化管理的作用。延长2年实施周期,可充分打磨系统细节,完成全维度数据与流程的系统化梳理,实现业务、管理与技术的深度融合,使信息化系统真正成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管理风险、抢占市场先机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数字化基础。
  2、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
  中药饮片作为中药产业链核心环节,其质量直接影响中成药及临床疗效。当前行业集中度低、竞争零散,扩产项目有助于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国家《中医药法》及“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符合政策鼓励的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随着人口老龄化及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加速,优质中药饮片需求长期向好,项目可填补高端产能缺口。本次延期核心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政策与监管环境变化
  近年来中药饮片行业监管趋严,新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对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投入更多时间优化生产流程以符合标准。
  (2)?市场供需波动
  受全球经济下行及国内医保控费政策影响,中药饮片市场需求阶段性收缩,企业为规避产能过剩风险,主动放缓扩产节奏。
  (3)?技术升级与标准化挑战
  行业标准化程度较低,不同企业生产工艺差异大,项目需同步推进设备智能化改造和统一标准适配,导致技术调试周期延长。
  (4)?外部竞争压力
  中药配方颗粒等替代品市场份额扩大,传统饮片企业面临存量竞争,需重新评估扩产规模与市场定位。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募投项目受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缓慢,除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已制定本次募投项目的专项实施计划,确保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同时,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重点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此外,公司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址,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划,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合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29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关联方阮鸿献先生租赁房产,具体如下:
  ■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际爱翔女士回避了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阮鸿献先生简介
  阮鸿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法定代表人。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0年1月至2009年5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0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25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阮鸿献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阮鸿献先生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阮鸿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阮鸿献先生控制下的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阮鸿献先生租赁房屋为正常营运之需,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所租赁房屋具备基本的生产办公设施,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以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简称“红云制药”)、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红温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服务合计不超过7,000万元;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采购中西成药、医疗器械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向通红温泉接受劳务不超过2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服务实际发生额为1,947.94万元;向关联方红云制药采购中西成药、医疗器械实际发生额为22,231.33万元;向通红温泉接受劳务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了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合并报表):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云制药股权结构如下:
  ■
  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阮鸿献先生、阮圣翔女士,持股比例分别为90%、10%。阮鸿献先生为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红云制药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
  未建账。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中药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红云制药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通红温泉为公司提供必要的劳务服务。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销售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等不超过60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销售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等实际发生额为348.47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了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1)刘琼女士简介
  刘琼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云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经理。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月至今任昆明圣爱中医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2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刘琼女士控制下的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白云山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合计不超过70,000万元;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广告服务、咨询服务、促销服务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白云山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实际发生额为30,450.39万元;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广告服务、咨询服务、促销服务实际发生额为779.53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蒋宁先生回避了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白云山持有公司股份30,880,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白云山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中药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白云山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中药材及中西成药,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对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鹤药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关联方国鹤药业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合计不超过50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国鹤药业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实际发生额为111.76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经营情况(合并报表):
  单位:元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鹤药业股权结构如下:
  ■
  国鹤药业的股东为杨洪树和阮国芳,持股比例分别为50.50%、49.50%。阮国芳为公司副总裁阮国伟的姐姐,杨洪树为阮国芳的配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鹤药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中药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和采购商的有效配合。国鹤药业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中西成药等,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国鹤药业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1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12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2月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 002727ir@hxyxt.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5、会议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1-12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12,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股东于2025年12月9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到期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通知,获悉阮鸿献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达成协议,将2024年11月19日向红塔证券申请办理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进行到期还款并解除股票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
  根据相关资料,阮鸿献先生与红塔证券协商对上述404万股股票质押融资进行到期还款并解除质押。以上质押业务原质押股数404万股,本次解除质押404万股。
  2、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
  注1:上述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系因董事、高管锁定股而限售。
  3、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先生目前仍在履行的所有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15,265.529万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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