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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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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2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广泛征求意见,现选举董事阮鸿献先生任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阮鸿献先生、董事张勇先生、董事蒋宁先生担任,其中阮鸿献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席。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刘丽芳女士、独立董事龙超先生、董事阮爱翔女士担任,其中刘丽芳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施谦先生、独立董事刘丽芳女士、董事郭春丽女士担任,其中施谦先生担任主席。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龙超先生、独立董事施谦先生、董事刘琼女士担任,其中龙超先生担任主席。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会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阮鸿献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总裁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议,聘任阮鸿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勇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议,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阮国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议,聘任阮国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阮爱翔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议,聘任阮爱翔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正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议,聘任李正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肖冬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议,聘任肖冬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正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公司董事长阮鸿献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聘任李正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正红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871-68185283
  传 真:0871-68185283
  邮 箱:002727ir@hxyxt.com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阴贯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阴贯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阴贯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871-68185283
  传 真:0871-68185283
  邮 箱:002727ir@hxyxt.com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建军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规定,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周建军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6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董事刘琼女士董事津贴10万元/年,其余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最终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准,不再额外领取职工代表董事薪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蒋宁先生、张勇先生、郭春丽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制定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为1万元/月,年度合计12万元(税前)。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龙超先生、刘丽芳女士、施谦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6年非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非董事高管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6年非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按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的,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6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总额为726,127万元,具体额度在不超726,127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6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4.0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4.0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堂”)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6,927万元,用于本草堂上述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6,927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为保持财务以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2027年度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红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蒋宁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云南国鹤药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24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分别选出五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阮鸿献先生
  非独立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蒋宁先生、张勇先生、阮爱翔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郭春丽女士。
  独立董事:龙超先生、刘丽芳女士、施谦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且自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龙超先生、刘丽芳女士、施谦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施谦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资料在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董事的简历见附件。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董事长阮鸿献先生(主席)、董事张勇先生、董事蒋宁先生。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施谦先生(主席)、独立董事刘丽芳女士、董事郭春丽女士。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刘丽芳女士(主席)、独立董事龙超先生、董事阮爱翔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龙超先生(主席)、独立董事施谦先生、董事刘琼女士。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裁:阮鸿献先生
  公司执行总裁:张勇先生
  公司副总裁:阮国伟先生、阮爱翔女士、李正红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正红先生
  公司财务负责人:肖冬磊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李正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871-68185283
  传 真:0871-68185283
  邮 箱:002727ir@hxyxt.com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
  三、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阴贯香女士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周建军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阴贯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
  阴贯香女士、周建军先生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871-68185283
  传 真:0871-68185283
  邮 箱:002727ir@hxyxt.com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阮国伟先生、徐科一先生;独立董事杨先明先生、龙小海先生、陈旭东先生因任期届满换届离任,上述人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阮国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余人员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科一先生、杨先明先生、龙小海先生、陈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离任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阮鸿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法定代表人。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0年1月至2009年5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0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25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2025年11月20日,阮鸿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245,290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阮爱翔女士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阮鸿献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阮鸿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琼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云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经理。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月至今任昆明圣爱中医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2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刘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5,100股;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阮爱翔女士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刘琼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琼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宁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理学学士。2002年7月起至2025年8月,曾就职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广药恒生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健民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香港)有限公司、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健民国际有限公司、广州澳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5年8月起至今,任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5年10月起至今,任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零售与电商中心总经理,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截至2025年11月20日,蒋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宁先生任职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蒋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蒋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1997至2001年昆明医学院药学专业本科毕业。2001年至2005年,在云南植物药业担任华北区销售经理,先后从事了生产、QA、GMP认证、华北区销售等工作。2005年至2007年,在惠州九惠药业担任全国商务经理。2007年至2018年,在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新特药营销中心商务经理、产品开发部经理、采购副总监兼任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采总监,负责商品、采购、处方药、质量管理等事务。2019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2023年11月22日起,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张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15,5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张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阮爱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23 年3月至2025年7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5年7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2025年11月20日,阮爱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阮鸿献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刘琼女士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阮爱翔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郭春丽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生,2007年毕业于云南大学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专业,2006年12月至2008年1月参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高级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项目。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滇东南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助理,201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25年9月4日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2025年9月5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党委书记。
  截至2025年11月20日,郭春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1,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龙超先生,中国国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11月生,经济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云南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团队负责人,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
  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龙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丽芳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本硕博学位,云南财经大学教授。1997年7月至2020年7月任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林业经济管理系系主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2020年8月至2025年4月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云南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
  刘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刘丽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施谦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2009年8月至今在云南大学工作,现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致力于审计、会计、资产评估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施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施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阮国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2018年5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举办的医药工商领袖研修班结业。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员,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店长、区域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拓展部经理、门店管理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部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区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1月18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2025年11月20日,阮国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91,6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经查询,阮国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正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会计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5年入职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5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5年11月20日,李正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1,6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李正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肖冬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6年12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5年入职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9年任结算部主管、副经理、财务总监秘书,2010年至2011年任上市筹备部副经理,2012年至2014年7月任证券部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会计副总监,2016年1月起至2023年11月任证券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1月22日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5年11月20日,肖冬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4,900股,肖冬磊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肖冬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阴贯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法学学士。2010年入职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任董事会办公室股改事务员,2011年至2013年任证券副总裁秘书,2014年任财务(证券)副总裁助理兼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副经理,2015年至2021年任证券部经理兼财务(证券)副总裁助理。2015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证券部部长。2019年4月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阴贯香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阴贯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生,经济学学士学位,中级审计师;2008年至2010年任云南利安达大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2010年4月至2013年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2014年至2016年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专员,2017年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周建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周建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2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6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集团授信,总额为726,127万元,具体额度在不超726,127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短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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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文件签署授权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6,127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2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部分被担保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2026年度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以下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4.0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4.0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堂”)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6,927万元,用于本草堂上述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6,927万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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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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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名称: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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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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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被担保人名称: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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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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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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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被担保人名称: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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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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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天津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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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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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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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被担保人名称: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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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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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被担保人名称:广安昌宇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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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被担保人名称:成都本草堂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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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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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天津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广安昌宇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本草堂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少数股权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天津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广安昌宇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本草堂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少数股权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14.08亿元,本草堂为其子公司担保合计6,927万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142,800万元,银行实际审批额度合计1,422.27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45,860.49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1,802.8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0%(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贵州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天津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8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为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广安昌宇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本草堂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927万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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