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注:如相关条款仅涉及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以及数字表示形式由阿拉伯数字改为汉字的,该等修改未在上述表格中一一列示。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于本议案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制定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