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杨佐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杨佐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杨佐斌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佐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佐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没有与其辞职有关的其他事宜需通知公司及股东。 杨佐斌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期间,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公司经营发展和法治化建设各项工作,为公司清洁能源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杨佐斌先生的辛勤付出和坚守奉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