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尚忠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李春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许熙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中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雨萌、何光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