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主要大型商业银行或证券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3,000万元人民币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与兴业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揭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终止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由主要大型商业银行或证券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公告的现金管理内容) 单位:万元 ■ ■ ■ ■ ■ ■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2,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