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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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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低于21.00元(含)/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已向中融投资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中融投资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专项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期限3年。
  ●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融投资的《关于增持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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