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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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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1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2层205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潘宗俊、刘兆磊,独立董事徐图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昊东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云霞、张玉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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