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东方”)计划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47.9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截至2025年9月5日,日本东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3.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 近日,公司收到日本东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东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日本东方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日本东方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本东方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状态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日本东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