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1.5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1、上表数据已剔除离职及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计73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5日出具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32-00006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10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73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231.5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750,700.00元,所有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2025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1月17日完成。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