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8号好莱客创意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沈汉标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甘国强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4属于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伟东、张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