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4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6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期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7559615
  传 真:028-87559309
  联系邮箱:boardoffice@elecspn.com
  联系人:姚广旭
  4、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11 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5”,投票简称为“天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 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35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博,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航发科技、航天彩虹、航天机电、中简科技、宇通客车、华兰疫苗、西点药业等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鹏,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航发科技、航天彩虹、航天机电、中简科技、中瓷电子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国梁,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清溢光电、金溢科技、美好医疗、昇辉控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42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是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具备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2万元,聘期一年。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