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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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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128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磊先生主持了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朱超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吴佩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徐晓霞女士、财务负责人张贤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珍、黄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129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吴佩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佩刚先生由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调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佩刚,男,1979年3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静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哈啰副总裁;现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佩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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