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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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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和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8,45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829%。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93,859,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4,600,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4%。
  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和平先生、易华蓉女士、李文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周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3,970,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442,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516%。
  表决结果:周和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易华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3,646,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118,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23%。
  表决结果:易华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文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3,889,0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360,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102%。
  表决结果:李文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曾凡跃先生、代冰洁女士、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曾凡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4,863,7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334,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27%。
  表决结果:曾凡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代冰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4,777,0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248,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6431%。
  表决结果:代冰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4,792,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263,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6703%。
  表决结果:王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47,510,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0%;反对59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4%;弃权35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6,981,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15%;反对59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6%;弃权35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4,933,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062%;反对33,130,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3343%;弃权39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4,404,1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264%;反对33,130,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897%;弃权39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林晓春律师、郭琼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周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易华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前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独立董事王栋先生、董事李文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召集人:曾凡跃先生。
  2、选举董事周和平先生、董事易华蓉女士、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召集人:周和平先生。
  3、选举独立董事代冰洁女士、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董事易华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召集人:代冰洁女士。
  4、选举独立董事王栋先生、独立董事代冰洁女士、董事周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召集人:王栋先生。
  以上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聘任易华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根据总经理易华蓉女士的提名,聘任向克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根据总经理易华蓉女士的提名,聘任姚晨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根据董事长周和平先生的提名,聘任邱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声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聘任姚晨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董江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文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李文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良好现金流动水平和偿债能力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期限、金额及授信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相关授信合同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2026年度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同意为董事和高管人员购买相关的董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
  公司本次拟购买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易华蓉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财经大学教师,201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电子产品业务运营负责人、企业文化负责人、投资业务负责人,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华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青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青桐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青桐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通怡芙蓉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易华蓉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为夫妻关系,易华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易华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向克双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湖北省菱湖农场主任,台湾明兴运动器材(大陆)厂厂长,香港永乐集团人事行政经理,深圳怡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3年9月至2019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克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95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向克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姚晨航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硕士。曾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部部长,深圳市鲲鹏国鑫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晨航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姚晨航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邱微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生,硕士学位,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和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中心,2012年5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15年7月至2021年2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微女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邱微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董江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专业。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稽查经理、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内控经理以及Anker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雅女士,中国国籍,1994年生,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及证券从业资格证。2016年7月至2021年2月任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雅女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3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周和平先生(董事长)、易华蓉女士(副董事长)、李文友先生
  2、独立董事:曾凡跃先生、代冰洁女士、王栋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刘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邓艳女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曾凡跃先生(召集人)、王栋先生、李文友先生
  2、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周和平先生(召集人)、易华蓉女士、曾凡跃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代冰洁女士(召集人)、曾凡跃先生、易华蓉女士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栋先生(召集人)、代冰洁女士、周和平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曾凡跃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易华蓉女士
  2、副总经理:向克双先生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姚晨航先生
  4、董事会秘书:邱微女士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董江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李文雅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邱微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李文雅女士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电话:0755-28299020
  传真:0755-28299020
  电子邮箱:fz@woer.com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四、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陈燕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3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会议选举刘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及邓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及邓艳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及邓艳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声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
  1、刘占理先生
  刘占理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工程师、车间技术主任、生产经理,现任子公司沃尔热缩代理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占理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占理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夏春亮先生
  夏春亮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2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工程师、产品开发部主任,2017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研究院管理部经理,2021年9月至今担任子公司乐庭智联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春亮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夏春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邓艳女士
  邓艳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成本管理会计、财务主任、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子公司财务分析师、财务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子公司沃尔新能源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8,32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邓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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