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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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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8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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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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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山东博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精密”)在该行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8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博源精密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公司2025年度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和《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2025年度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保证范围:除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5,5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68,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52%、78.03%。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部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等需要,委托外部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证责任,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或其指定的法人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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