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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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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由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协商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第十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参与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相关董事、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应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七、公司应在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八、其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十一章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一、税收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二、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发生投资交易时支付的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以及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第十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5年12月将标的股票1,800.3377万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归属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情形出售所持标的股票。公司以2025年11月17日股票收盘价26.06元/股对拟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预测算,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归属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6年至2028年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第十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三、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第十四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其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其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仍按公司或其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独立核算,在相关操作等事务方面将独立运行,公司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
  四、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2025年11月28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或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日8:30至11:30,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12月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3028,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慧莹
  联系电话:0572-2539041
  传真号码:0572-2539799
  电子邮箱:jlgf@jiuli.com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8” 投票简称:“久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2日以专人通知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中董事李郑周、苏诚、沈筱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与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董事李郑周、苏诚、沈筱刚回避表决。
  为了规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董事李郑周、苏诚、沈筱刚回避表决。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5、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4: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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