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注: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将部分“监事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并删除“监事”,或因条款的删除和新增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在不涉及其他实质修订的情况下,前述变动未在对比表中逐项列示。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上述涉及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程序的情况 上述《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中,《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还需提交“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