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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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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微众银行将自2025年11月19日起销售以下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
  自2025年11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微众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基金可参与微众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微众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且最低申购起点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投业务及其具体规则请参考微众银行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与微众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
  3、投资者申请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已开通转换业务、且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产品转换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最低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具体规则请参考微众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4
  网址:www.webank.com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0888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
  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网下申购。海安集团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或托管人的关联方。海安集团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00元/股,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海安集团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的《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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